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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推薦]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 通機
Originally posted by kuo_128 at 2005-9-24 01:00 PM:
政府向來說了算, 官大學問大( Power is Knowledge! ) , 眾人皆知, 這方面三黨都相同, 不論國民, 民進, 共產黨, 這是基本常識
舉例1: 甲車主鑰匙丟家裡, 被兩個弟弟其中之一半夜載馬子開去飆車, 高速被照相, 猜賢能的政府會採哪一種?
A.打電話問甲車主, 誰開的, 然後寄單給他
B.拿照片, 一一核對全台民眾
C.直接開單給甲車主
D.以上皆非
舉例2: 甲車主民國91年某天開到路邊停車格, 合法停車, 兩小時用餐後, 看車窗上沒單子, 就開走了, 然後八個月後收到停車逾期未繳罰單, 某甲去申訴未曾收單後, 猜賢能的政府會採哪一種答覆?
A.對不起, 我們錯了, 不用罰了啦
B.靠...誰叫你不打電話去查有沒開單
C.幹! 你敢不繳, 不讓你車輛過戶, 驗車, 換照...
D.以上皆非
[ Last edited by kuo_128 on 2005-9-24 at 13:02 ]
1.不是當場舉發簽名的罰單,當然是開單給甲車主,誰付你自己處理。
2.今年9/1以後,停車費未繳都要先書面通知催繳,未繳者才開罰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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