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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交流] 從受虐邱小妹的遭遇談起
我想這整起事件的焦點都被模糊了,姑且不論邱小妹妹受傷的起因為何,整個醫療體系的處理過程有幾點仍應是被檢視的:
1:當病人送到急診之後,第一線應作處置及治療的原本就是急診科醫師,而其他的專科醫師是屬於被照會的醫師,在原則上收到照會之後,應該是要在了解病人病情之後作出判斷,在與急診科醫師討論後,再作出對病人最好的處置,而在病人未離開急診之前(不論之後是要進開刀房開刀,或是轉院),要直接對病人負責的就是急診科醫師。這樣的責任劃分應該是相當清楚的。在這個案例中,姑且不論神外醫師應不應該下來直接面對病人,若是經由影像學上的檢查,他已經可以作出判斷,而此判斷在事後也證實是正確的,那在爭執是否一定要到現場看病人就不再有太多的意義,因為結果是相同的,而病人也絕對不會因為你下來摸了摸他,就改變他的病情或預後,也就沒有所謂"張局長"認為的醫療疏失。
2:再則談到可否先開刀再找病床的問題:今天晚上仁愛醫院又改口說可以挪出一張病床,我個人覺得這一點才是這整個事件的第一個關鍵點,到底仁愛醫院當晚有沒有加護病房的床位,而這所謂“可以再加一張床”的床,其設備及照顧的人手是否足以照顧一個可動完開腦手術,而術後也可預知照顧上需要相當的經驗的病患。要知道像邱小妹的情況,開刀後的照顧才是決定預後的最主要關鍵。這一些可不是隨隨便便的病床及人力就可以做到的事,也絕對不是像今一二天一些所謂的醫界大老所謂的“先開刀,再找床”可以解決的。要知道在恢後室(至少在我工作的醫院)是絕對沒有能力去照顧一個需要呼吸器又需要嚴格監測腦壓的病患的。我工作的醫院是醫學中心層級姑且作不到,你如何要求仁愛醫院作到。也因此,我想林醫師也應該站出來好好的把當天的事實還原,因為你再不出來說清楚,你就永遠沒有機會說清楚了,目前的情勢便是“你就是張大局長及馬巿府的犧牲品“
3.回過頭來,檢討這整件事的流程,我想仁愛醫院若是當初能夠做到:1、當院內找不到適當的病床時,首先先對外聯絡其他醫院,當若是就近的大型醫院都無法提受此類病患時,請caLL偉大的“張大局長“或是“衛生署長"請他們來找床,反正他們都是有“醫德”的人,24hour都可以on call(這樣就不會有近在3~4百公尺內的國泰醫院明明有一張神外ICu床卻不肯收病人的事(說也奇怪,都沒有人敢去罵國泰),若是連這樣都找不到病床,一定要到1~2hours路程的台中去的話,也請連絡偉大的“張大局長“或是“衛生署長",請他們做裁決,看是要找台直昇機來送病人,或是直接抓進去開刀,反正若是術後沒有合適的加護病房而使病人發生問題的話,他們還可以出來替你說說話“這是有醫德的醫師,雖然他不應該在沒有加護病房的情況之下幫你開刀賺手術費,你們就原諒他吧)
[ Last edited by ntuprs on 2005-1-15 at 0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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