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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ACER s60品質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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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6-23 07:00 |顯示全部樓層

Re:[建議] ACER s60品質有待加強

咦?我是太久沒來了嗎?呃....這個站不是有宏碁的人出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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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6-25 19:2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Re:[建議] ACER s60品質有待加強

小酒蟲 wrote:
我想這也是一些人寧可一定要 MIJ 的原因吧?
就心理層面上而言,MIJ 代表著組裝嚴謹;而 MIC 代表著隨便做....

  
真知灼見!回到本題上,我們就該問,那MIT呢?
  
之前的發言對銅綠的產生原因可說是眾說紛紜,問題是誰也無法驗證,在產品瑕疵和操作失當之間擺盪時,誰該負舉證責任?廠商還是消費者?
  
這不是法律問題,銅綠PDA既不是海沙屋也不是泡水車,受害者不必組成自救會,七八千塊的小玩意兒不值得這麼勞師動眾,當初既然買得起,現在就得狠下心把它扔進垃圾桶。敗家嘛....就要這樣才敗得痛快!敗得乾脆!敗得淋漓盡致、無怨無悔!
  
話說回來,這麼一扔,爛在垃圾桶裡的不只是塊銅綠電路板,還有機殼上那四個英文字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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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6-25 22:5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建議] ACER s60品質有待加強

阿輝 wrote:
品質? 品管? 設計不良? 特例的瑕疵?
  
我手上也有一台 s10 放了一年多了吧.. 還裸機.. 也沒啥問題
  
銅綠問題我認為是特案,實際上我也是第一次聽到這個問題
問題不是在品質
  
而是在保固人為的認定上

  
機器是Acer做的,維修工程師和客服是Acer請的,不管是做的爛、修的爛或是應對的爛,都改變不了那台小Acer要爛在垃圾桶的命運。
  
5000元的維修費,用了半年的S60值5000嗎?報這個價就是說他不想修,直接丟垃圾桶比較快。這個解讀不算苛薄吧!
  
至於這是特例還是通例,這只對廠商有意義。對一個消費者來說,買的東西沒問題,良率就是100%,壞了換一個就是50%(已經不及格了),換第二個只剩33%,壞了不能換,良率就是0,0就是鴨蛋!至於路人甲乙丙用了沒事,或是Acer倉庫裡成千上萬的庫存都正常,又於我何干?我能用那些PDA來工作嗎?殘酷的事實是,不付5000塊,就沒有PDA!
  
把受害者孤立起來,稀釋他們的力量,懷疑他們的智力,甚至否定他們的存在。這是語言遊戲,無助於問題解決。簡單說,如果真是很少數,Acer為什麼不換?台灣的消費者其實很好講話,買了東西不能用,耗費時間、精力去修去換,但只要問題能簡單解決,大家總是說廠商的好話,就像IBM。如果問題很小,Acer為什麼不解決,我真是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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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6-26 06:3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建議] ACER s60品質有待加強

北極星 wrote:
實在不明白您在玩啥文字遊戲
這個問題已因為產品而放大到廠商身上
換句話說 發文者已不是理性面對產品本身的問題了

  
不明白?那我再解釋一下。
  
首先,在網路上抬槓,對您我來說是個遊戲,對因為不負責任的廠商而沒有PDA用的人來說,這個事件是實實在在的痛苦!
  
再來,兄台把文章的重點完全搞錯,所以讀不懂。現在不是消費者有沒有理性面對產品本身的問題,消費者對一台機板生銅綠的PDA無能為力。事件的關鍵在於,生產廠商有沒有理性面對產品本身的問題!
  
最後,買了一台XX牌的產品,保固期間壞了,廠商不給修,然後冷靜地告訴自己,不要對XX牌失去信心,因為產品有問題不代表廠商有問題,這台有問題不代表別台也有問題,所以砸錢下去再買一台!下次朋友有需求,還推薦說,「XX牌的東西不錯,雖然我以前有一台保固期中壞掉還不給修,後來再買一台就沒事了,不要以偏概全嘛,東西不錯用,你試試看」。這就是您說的理性嗎?我說這叫有病!
  
又,Osmond兄,您那台小Acer的命運,可以繼續報給我們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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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6-27 11:50 |顯示全部樓層

Re:[建議] ACER s60品質有待加強

PIL很注重討論的聲調和語氣,但是我也請某些人注意討論的邏輯。
  
很多人口口聲聲說要幫助Osmond那台可憐的小Acer,但這些人話一出口,就是「我以前用的XX如何如何都沒問題」或是「朋友的XX怎樣怎樣都好好的」。好像Osmond的機器出問題很怪、很不應該似的。這就好比有人抱怨頭痛,結果聽到的人第一個反應是「我的頭怎麼都不痛」,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怪話,我聽了就有氣,但很多人卻覺得很自然。如果這些人慷慨一點,「我的XX颳風下雨都不怕,你拿去用看看」,這就真的幫了Osmond,也幫了Acer,不然跟機器壞了的人炫耀自己的機器好,就算不是幸災樂禍,也談不上有什麼幫助吧。我之前說「孤立受害者」指的就是這種邏輯。
  
其實這個問題很單純,機器修好就沒事了,Osmond又沒說他不付錢。只是5000塊不合理嘛!或許有人會拿出計算機,說機板的成本加上維修的手工,五千還算便宜。但是換我做生意我不這麼想,我寧可收取一個能令大多數消費者接受,但有點小肉痛的維修費用,比方說一千塊,然後把其他的費用攤到每一台機器的售價中。因為我希望在機器的預期使用年限中能夠盡量維持其運轉,這叫「物盡其用」。至於售價要因此抬高多少,那就要看這個問題是否真的只是特例了。現在這種硬梆梆的保固方式,要不免費,要不罰錢,中間的落差就是廠商和消費者衝突的起源。
  
講到雨水、手汗的腐蝕,除了拿出IPX防水標準唱高調之外,其實還有很多折衷的方式,像Thinkpad的鍵盤設計,就想過使用者打翻咖啡的情況。大多數人不會花雙倍價錢買一台可以邊洗澡邊上網的Thinkpad,但是會很高興用貴一點點的價錢擁有一台可以安心地一邊喝咖啡、一邊工作的IBM。廠商不要自以為是地規定客戶產品的「合理使用」,設身處地想一想產品會被客戶如何「合理地」使用。
  
講了半天,我只想解釋一下什麼叫做「廠商如何理性面對產品本身的問題」。產品本身不行、服務不好,光是結交一批不成材的啦啦隊,品牌形象不會改善的。我希望這樣講,不僅對Osmond有些安慰,對Acer也有些幫助。
  
PIL不喜歡衝突,我雖然從不避諱衝突,但也無意製造衝突。衝突不是從語言開始的,如我之前所分析的,從Acer不肯修Osmond的銅綠PDA時,衝突就已經存在了,之後一些不相干的怪話更加深了衝突。我是看到這個現象才開火的。後來Matika說要回去反映,本來想說有人處理就好了,接下來怎麼樣再說。沒辦法,有人跳出來說讀不懂,只好詳加解釋。
  
關於大貓頭鷹兄所說的自尊保衛戰,我對號入座,他說中我的心事,確實犀利。但我寫東西花時間、用頭腦,我的文章有一定的重量,不想給信口開河的傢伙胡批。不想歸不想,人家批還是照批,就像某些人痛恨小白,小白還是存在一樣。我才疏學淺沒法模仿小白的言行,只好堅持自己的風格,把話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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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6-29 01:4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Re:[建議] ACER s60品質有待加強

小酒蟲 wrote:
什麼叫合理的使用?任何產品都有其設計上的容忍操作環境,否則又何必有所謂的耐候型 PDA、laptops?今天我買了一台 ThinkPad,可是在做野外調查時因為濕氣而掛掉,那我是不是該怪 IBM?特地多花點錢買了高檔貨,卻沒想到我合理的使用(我很小心啊,又沒撞沒摔的,連咖啡都沒餵過它)之下卻掛了?

  
東西掛掉當然該送回去修,IBM要是像Acer這樣賴皮,就告他們不實廣告,是他們自己說Thinkpad可以在聖母峰上頭用的嘛!
  
我之前就講過,在野戰PDA和一般PDA之間存在著一些中間地帶。一般PDA即使沒有標示防水能力,也不能遇水就溶解吧。那怕是你機殼密合一點,不要讓水滴輕易滲入機器內部,都是一種改善。用點腦子去設計,產品才有人性,死抱著規格,對廠商、對消費者、對整個市場有什麼益處呢?PDA的本意是拿著到處用,不是擺在櫥窗裡好看的。之前居然還有人說,為了PDA開除濕機,那乾脆放在防潮箱跟我的老Leica供在一起如何?
  
在討論的時候,一般很難重現事發當時的場景,說淋過雨,多大的雨?恐怕連事主自己也記不得。問題是,我們究竟相不相信一般人是有理性的?很少有人會故意把自己的東西搞壞,就算維修不用錢,花時間跑維修站也很煩。飄一點雨的時候,我們可能不在意腰間掛著的PDA,下大雨的時候,誰會把它拿出來用呢?再說,這銅綠也沒法證明就是淋到雨造成的,說不定是庫存的時候被老鼠尿尿在上面,誰知道呢?為了一些搞不清楚原因的損壞硬罰客戶五千,Acer製造品質如何先存疑,服務品質總不能說好了吧!
  
要講實例,有一回我的C3無法啟動(升級ROM失敗),下午打的電話,隔天一早,專人送一台好的來換。人家品牌形象是這樣建立的。我的C3很貴嗎?價錢比Vx低(我當時是為了貪便宜買C3的)。
  
酒蟲兄身在美國,對本土廠商這種狗屁售後服務難道心無所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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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蟲 wrote:
  
我說的很清楚了。
  
我們都沒看過機子,也不知使用者真正情形;所以能做的就是在版上給些可能的建議。=>結果被人罵成不成材的啦啦隊、孤立受害者
  
可能因淋雨而產生銅錄的情形之下,原本就會變成有爭議的送修。那你又在這邊扯說你的 IBM 多好多好,那不是和之前你痛恨的孤立受害者是一樣行為,在自打嘴吧嗎?
  
我本來就沒有站在誰那邊,所以要嘛再去找 acer 吵:
1) 成功了就好。
2) 不成的話,要嘛就別再相信 acer 的東西,要嘛就自己小心點。
  
反正我又沒收 acer 的錢,就算它倒閉了我都不會心疼。
  
請記得:
公司願意吃下保固之外的損害是你的額外福利,而不是公司的義務

  
首先,關鍵不是「判定」責任歸屬,而是問題需要被合理地解決,5000塊的維修費不合理。把產品損壞歸咎於人為因素,把焦點轉移到銅綠如何產生,其實是逃避問題和製造衝突。Acer在從事售後服務的時候如果第一感是想抓住某種擺脫保固責任的理由,從心態上來說,已經不及格了。
  
「啦啦隊」喊話的時候是幫Osmond解套,還是替Acer消毒,我不再多做評論,相關的言論都還在網上。由於消毒手法粗糙,故稱之為不成材。
  
關於Acer和IBM的售後服務比較,不外希望Acer能見賢思齊,雖然有些殘酷,建設性總還是有的,忠言逆耳嘛;至於Osmond的銅綠PDA會不會因為知道啦啦隊們的Acer都還在努力工作,以致於起死回生,我想答案很明顯。機器是死的,人是活的嘛!所以請勿意氣用事,做斷章取義的評論,以免中文閱讀能力被質疑。
  
我的第一台電腦就是宏碁的XT,那時候他們還叫做Multitech。Acer如果倒閉了,很多人會失業,我也會很心疼。身為台灣人,我真心期望它能超越IBM,成為一個實實在在的國際級公司。
  
關於保固,我不想用權利義務這類硬梆梆的字眼。原因很簡單,就算Acer不履行其保固義務,我們並不會為了一台PDA興訟。我寧可換個方式說,保固是一種誠意,公司賣一台機器給客戶,這台機器就是公司跟客戶的橋,一台需要維修的機器,也是表現誠意的機會。從技術觀點對客戶講一些有的沒的,或是抓住話柄、漫天要價,只會被看成毫無誠意的奸商。如果Acer會因為修了Osmond這台銅綠PDA而倒閉,為了數千人生計著想,也只好請Osmond犧牲小我,如果不是,為什麼不抓住機會表現一下Acer服務客戶的誠意呢?
  
Osmond兄,我看您就再給Acer一次機會,換家維修站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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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an wrote:
[quote]小酒蟲 wrote:
請記得:
公司願意吃下保固之外的損害是你的額外福利,而不是公司的義務

贊成一,記得以前上市場學的課時,課本上就寫著:
美國銷售願意 refund,基本上是將損失自行吸收,以減低顧客對忠誠度的損失;
[/quote]
  
將損失自行吸收,這是成本的一部份,以後還是要轉嫁到商品售價上的,壓根兒不是什麼「額外的福利」。換句話說,廠商並沒有施恩於客戶。
  
我希望Acer好好把Osmond的銅綠PDA修了,並不是想吃免費餐,或是強迫Acer行無義務之事。我知道Acer可能因此要調高產品售價,因為銅綠PDA可能沒有他們願意承認得那麼少。但是我認為這種價差是有意義的,因為它確保了我所購買產品的價值,就像買了保險一樣。而且它明示了我安心享受該產品所需要付出的代價。換句話說,我喜歡玩一票到底的遊戲,不喜歡巧立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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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 wrote:
左派總是預設大企業與政府是帶有原罪與邪惡的一方,消費者是無辜與最弱勢的,但這只是概念上的假設,耍耍嘴皮子還可以,並無法落實於經驗面或提出一套具體可行的方案。與其說孤立受害者或製造衝突,不如說討論根本無法聚焦。
  
說左派還算是一種恭維吧,在我心中幾乎沒有真正的左派存在,許多號稱左派的人物到頭來只要有位置,全部變成大右派,這種人遠比右派還可恥。Zulu既然來自法國,就應該知道我在說什麼。
  
PIL是個臥虎藏龍的地方,即使是不怕班門弄斧的出醜,也沒有必要說什麼「不成材的啦啦隊」這種極度不友善的話來製造更多的衝突。若是認為此種做法有益於解決真正的問題,從你最後了無新意的結論─「換個維修點」而言,只是坐實了北極星早先提出的文字遊戲觀點。我的時間寶貴,只用在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身上,不多說了。

  
首先,這跟左派、右派毫無關係,跟左派理想的實踐可能性更無關連。這只是一個保固維修策略的檢討,做得好的廠商很多,他們都還沒倒閉,其中並無可行性的問題,只有某公司策略選擇的問題。後者是可受公評的。
  
雖然左派常常以大企業和政府做為抗爭的對象。認為左派從概念上把企業和政府當成邪惡代表,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同樣是開公司,有些人在追求最大獲利和資本累積,有些人則認為公司的存在是為了提供員工工作機會。這樣就產生完全不同的經營理念。公司不一定以累積資本為其存在唯一的目的。同樣,有些人賺錢是靠剝削和詐欺,有些人賺錢是提供真才實料的服務。如果純粹以錢的觀點來說,這兩種人沒什麼差別,但是從人的觀點來說,後者的價值遠遠高於前者。我只是憑著這個簡單的想法,和對人的基本相信而前進。
  
如果您以自身的專長來參與討論,我想會比和我閒扯您不熟悉的左右政治學要來得更有意思吧。而且像「左派有了位置都變成大右派」之類的言詞,容易引起一些錯誤的聯想,以為您在影射站上的某些大人物。
  
我承認我最後對Osmond的建議並無新意,但衝突點本來就不在那裡,而在於Acer究竟修不修那台銅綠PDA。Acer只要負起責任來,這一切就是文字遊戲。如果不,我說的就是實實在在的指控!
  
PIL的各路人馬學有專長,這我早知,(PIL出現沒多久,我就在了,也曾經度過一段美好時光),自然不敢班門弄斧,但是作為一個廣義的媒體,PIL的消費者保護意識明顯不足。上次在爭論電路板有沒有肖像權的時候,我就已經提過了──時至今日,PIL的測試報告仍然沒有大體解剖圖。現在PIL在勸敗、對付盜版者和羞辱小白遠比幫助一個有困難的消費者要有效率、有組織得多。
  
讀者大可以把這篇當作之前一長串誤解、謾罵、誹謗的回音──誤解之後,一切都成了謾罵和誹謗,但這是誰的責任?其實都無所謂,每個人都可讀到他能讀到的和想讀到的,我並不期待更多。無論是圍剿或沈默,也都隨意。令人不解的是,既然如此之格格不入,為什麼不選擇離開?我也不知道,也許就像鬼魂習慣性地流連於生前常在之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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