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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從受虐邱小妹的遭遇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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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22 00:38 |顯示全部樓層

Re: [交流] 從受虐邱小妹的遭遇談起

Originally posted by drycw at 2005-1-21 09:21 PM:

但是台灣是論件計酬(算點數)
部份(不是全部啦,不要一竿子打翻一條船..)家醫科的醫師
病人refer出去嬤
還是等到撐不下去的時候在轉出去
--部份恕刪--

[ Last edited by drycw on 2005-1-21 at 21:30 ]

想請教論件計酬的台灣定義,感覺美國這裏也是如此。
因前一陣和美國一位醫生聊天,他說因為保險公司對每個病患給付很低的關係,他必須每天看許多病人才能維持一定的收入。現在許多醫生(美國)覺得這樣看病,對病患和醫生毫無品質可言,紛紛採行新的制度:不接受保險,病人每個月付若干元(固定)給醫生,可不計次數看病,看病時也不用再付錢,有些醫生甚至提供on call的服務給病患。對於在美國每次看病都需要再付出高額費用的保險制度,這樣的新制是有很大的吸引力。

就我個人對很自私的意見,是很希望台灣健保必須改革但千萬不要商業民營:在美國我每個月乖乖繳錢,每天還是禱告不要生病,因為一場大病下來,就算不死以後也會被債偪死。我不希望到我年紀大的時候,需要看病時,會因為太窮而看不起病,更不希望退休後大動一次手術、住一次院就花盡退休金。如果健保改革後要加價我是舉雙手贊成,只要能維持這個制度的存在,保障人民不分貧富有被醫治的權利。

如果台灣有廢健保的一天,我想我就如版上知名的Lwt君說的,退休或失業之日就是自殺之日,反正日後就算不是病死也會因貧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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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25 13:37 |顯示全部樓層

Re: [交流] 從受虐邱小妹的遭遇談起

Originally posted by LWT at 2005-1-25 12:32 PM:


做賊的喊抓賊
他母親自甘把女兒放再一個進出牢獄九次的問題人物身邊
到頭來卻要索國賠??
那也真是厚顏無恥

PS:不曉得是媒體亂報還是有法律人士在背後煽動

以下是根據一月十一日水果報的內容:
邱小妹的母親「兩年前她因無法忍受而離婚,前夫家人承諾會好好照顧女童,她才將監護權讓出」
我想基本上當邱小妹的媽媽放棄監護時,邱小妹的命運就決了吧!當然因監護權歸屬的問題,母親對於女兒的死並沒有直接的法律責任,至於申請國賠也是他的權益之一。申請歸申請,但國家賠不賠還是很大的商量空間。就個人「不專業」看法是看不出什麼可能性,不過如果是針對醫師個人業務過失的民事賠償也許有那麼一些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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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25 21:08 |顯示全部樓層

Re: [交流] 從受虐邱小妹的遭遇談起

Originally posted by Ruronimomo at 2005-1-25 01:47 PM:


應該是有人在背後指點,要不然誰沒事幹去研究女兒過世能不能撈錢。

題外話,以前在美國看過有人出車禍當場就有訟棍發名片給車禍關係人。雖然說一切糾紛由法律來裁決是正確的,可是美國的訟棍也實在太猖狂了。

不用到車禍現場看這樣的現像,在美國只要坐在家裏看律師事務所的電視廣告,每個廣告都會告訴你車禍受傷請找律師,諮詢免費,有的不獲賠償還不用付錢。車禍賠償已成為律師最大的收入來源之一!

但我認為「爭取自己的權益並不是罪惡」,是他法律上該得到,他就有權利去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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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26 07:09 |顯示全部樓層

Re: [交流] 從受虐邱小妹的遭遇談起

Originally posted by supercat at 2005-1-26 02:19 AM:

但是這種為了自己的收入把世界搞的烏煙瘴氣倒是令人滿憤怒的美國每年訴訟這麼多這些律師要負起全責


你是在指Geroge W Bush嗎? 對不起,我不該扯到政治的。

沒錯,目前律師在美國也到了人人討厭、人人嘲弄的階段,但也不能否認它也是聰明人想要致富的最快手段之一(law school可不好上),我有一個朋友也是受夠貧窮生活,有一天突然決定要去上law school準備賺大錢了 。訴訟多的結果是大家都被怕告,作什麼行業都是先請律師先保險,這也讓這兩行變成全美最活躍的服務業。

我一直相信事情是一體兩面的。一方面大量而泛濫的訴訟正在侵蝕與浪費整個司法體系,而另一方面有些訴訟卻也造成社會正義的產生:像台灣這種沙石車壓死人,幾十萬就把人打發,賤人命的事件是很少發生的。更有名的例子就是駁倒煙草公司,經過無數訴訟者的努力(有些人一開始也可能只是要錢而已),揭發煙草公司公開說謊數十年的醜聞,在賠償天價美元之後,你現在打開電視看,就會很常看到主題是「想要戒煙資訊請到美世界最大煙草公司的網站」的廣告。

至於我說的「爭取自己的權益並不是罪惡」,法律會的保障個人權益本就是一種基本人權,但整個法律系統該怎麼運作,才能讓公理常常得到彰顯,這又是一個非常深入與龐大的話題。

美國律師靠車禍訴訟發大財,個人猜測大概的原因是這裏的車禍數不少,且之前累積了相當多的判例,法院很容易作出對傷者有利的判決,對律師來說是個本輕利厚的生意。「柿子撿軟的吃」海內外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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