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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力]這算正式逼婚的最後通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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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5-21 16:46 |顯示全部樓層

Re: [無力]這算正式逼婚的最後通牒嗎??

這種事情,從18歲就要立志了。

不才從進大學第一天開始,就立志要先修畢戀愛學分。焚膏繼晷的努力之下,一個不行就換下一個,總數達到2位數。(我是認真的one to one,從沒有過one to multiple,不是那種123就分手的男蟲。)

結果24歲的時候就達成目標,目前家裏有兩個小女生跟一隻小母貓。[洋蔥001]

在我看來,30歲還沒有結婚,大部分的情況是努力不夠的結果。

從現在開始努力追求身邊符合條件的女生。以終身伴侶為前提邁進吧!運氣好的話,說不定3年內就有機會讓老爸抱孫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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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5-22 09:47 |顯示全部樓層

Re: Re: Re: [無力]這算正式逼婚的最後通牒嗎??

原文由 mfhsieh 於 2007-5-21 19:16 發表
好樣的!

不過 4 年內達到 2 位數,平均大概 4 個月換 1 位。
扣掉一開始的蘊釀期,最後的收尾調適,還真是有效率!
這真的要 "焚膏繼晷" 才辦得到呀!


正確講是2年。因為第三年我就進入了試用期...

其實男女在一起,沒有什麼神秘的面紗。也沒有什麼男追女、女追男的問題。
合則來,不合則去。大膽主動一點、加上條件還算適當又懂人心,其實不需要自己苦苦追求,後面一堆人排隊等候可期。

其實醞釀期不需要,最後也不用收尾。我是抱著見幾次面不行就停止聯絡的決心在進行的。(所以以前每周去逛夜市都被認識的人發現帶不同的女生...)

其實選伴侶好像買珠寶,看多了自然知己知彼。要賠上自己後面至少40年光陰的買賣,當然值得多花點功夫。

當然啦,買賣不成仁義在,沒有必要每個對象都以奔向本壘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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