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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譙!企業之「不告不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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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8-12-1 19:20 |顯示全部樓層

    Re: 幹譙!企業之「不告不理」原則

    邏輯上來說:
    "若非A 則 非B" 的對等描述應該是 "若 B 則 A"。

    --

    不過,如果是 "幹譙" 的話,就沒什麼好挑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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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發表於 2008-12-1 22:00 |顯示全部樓層

    Re: 幹譙!企業之「不告不理」原則

    "若非A 則 非B" 的對等描述應該是 "若 B 則 A"

    這是邏輯學的基本定理,說是哲學的基礎也不為過。

    要挑戰這句話的對錯,要有很大的勇氣啊!

    基本應用:

    若 x 等於 1,則 x 的平方等於 1。

    絕對不能表示成

    若 x 不等於 1,則 x 的平方不等於 1。

    應該說成

    若 x 的平方不等於 1,則 x 不等於 1。

    註:因為 x 等於 -1 時, x 的平方也是等於 1。

    [ 本文最後由 mfhsieh 於 2008-12-1 22: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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